南京市外来少数民族生活指南(上)
说明:《南京市外来少数民族生活指南》由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南京市伊斯兰教协会联合编写,分七个部分,分别围绕法规、居住证、教育、开店、伊斯兰教服务场所、法律援助、妇女权益等主题。@美丽朝天宫 将分两期刊发,同时,朝天宫街道评事街社区和七家湾社区在社区服务中心免费提供指南的纸质版。
欢迎您来的南京!
为了方便您在南京生活和创业,我们编印了这本指南,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1南京市关于少数民族的主要法规
为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南京市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条例和法规。主要有《南京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南京市回族等少数民族殡葬管理规定》、《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在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地址: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4楼
电话:025-83635723
传真:83635713
邮编:210019
网址:www.njmzzj.gov.cn
2如何办理暂住证(居住证)
根据《江苏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干机关是暂住人口管理的主管机关,公安派出所负责暂住人口的登记、发证等管理工作。对于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从事各种职业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必须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登记、申请《暂住证》(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是暂住人口在我市合法居住的有效证件。
南京将实现流动人口居住证“一卡通”制度,与外省不同,这张证在全省可以一证流通。并推出一系列便民的政策,比如在校大学生户口的迁移、直系亲属之间互相投靠的户口迁移等。
南京市公安局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洪公祠1号
电话:025-84420750
邮编:210018
网址:www.njga.gov.cn
3如何办理子女入学手续及少数民族学生中、高考优录证明
(一)如何办理子女入学手续
外地来宁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市公办小学、初中就读,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市暂住地已实际居住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方可出具相关材料向我市暂住地的区教育局提出就学申请。
流动人员子女在宁接受义务教育,按国家规定,义务教育适龄流动人员子女按流入地政府统一安排上学,应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不收取借读费。随迁子女到我是民办学校就读,按照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报名入学和交费。
对于义务教育阶段非起始年级中途转学的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由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学校相应年级有无空余学位情况处理。
(二)如何办理少数民族学生中、高考优录证明
根据目前有关政策,在南京市就读初中并取得学籍的非南京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选择在南京市继续升学,其报名、考试、录取与所在区南京市户籍考生相同。其中,少数民族考试可申请照顾加分5分。具体报名和考试办法详见当年《中考指南》。
根据《2013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规定,少数民族考生在参加江苏省高考时可申请加分。其中,少数民族考生平行院校志愿A院校报考民族院校的,录取时刻加10-20分投档;报考其他院校的,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办理时间和程序按当年通知时间为准。所在学校将享受优惠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名单在学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南京市教育局
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26号
电话:025-83639965,84763526
传真:83371000
邮编:210008
网址:www.njenet.net.cn
邮箱:zcfgc@njenet.net.cn
未完待续